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集团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要求的,以附件中其他要求为准。专业范围参照《2019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岗位代码4002除外)。报考岗位代码2001、2007、3001、3002、3003、3006、3007、4004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
(六)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8月底前毕业生(以《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七)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八)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回避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打印并填写《2019年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 :30)
2、报名地点:江阴市人民医院(城中院区)门诊五楼大会堂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正面二寸证件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1、现场报名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2、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报名缴费后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1001的考生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专业要求为两个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2比例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将在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人员至江阴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单选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单选。由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
3、考察。由本院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录取和管理
1、对拟录取人员在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取人员必须在8月底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三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3、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同类合同制职工的同等待遇。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结果,在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其他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民医院医院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6879018.
七、纪律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510—868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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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