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公开招聘自聘卫技人员3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资格证书。
3、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护理 |
2 |
女 |
护理学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1、护理岗位:应取得护士资格证或今年考试通过成绩单。2、公卫岗位:
取相应资格证,从事过公卫岗位工作者优先。 |
2 |
公卫 |
1 |
不限 |
公卫或临床医学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修水县卫计委网站、修水县港口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在院内张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7月30日至08月6日。
2、报名地点:修水县港口镇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卢斌
联系电话:0792-758601113979255492
3、报名提供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资格证、彩照一张。
4、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分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考核三部分,理论及技能考试内容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理论考试分数排名,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入围
班子会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成绩高低拟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
在院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五日。
九、备案
公示期满,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卫计委审核批准。
十、聘用
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