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医疗岗2018年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这是很多人都在关注的,下面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将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医疗岗2018年招聘15人公告的内容整理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5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9日--2000年1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1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1:3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以上浏览器)登录()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9日8:30至2月1日15:3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中未涵盖的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认定。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月1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月1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8:30至2月2日11: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8年2月24日8:30至2月28日17:00。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也须在该时段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8年5月1日,即到2018年5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卫生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及《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2018年2月1日15:30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相关材料送至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地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95号伊通宾馆409室,联系电话:0434—4201203),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征兵办、县民政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另行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0及以上的,与笔试岗位一同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名额1:3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以下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报名网站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除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复审终止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实际操作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包含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0而进行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总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4-4201203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仲裁电话:
0434-3266398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2018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2018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