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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海城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日前“鞍山市海城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招聘信息的小伙伴可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招聘的具体岗位和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疫苗库管理人员5人;

2.传染病防治部2人;

3.免疫规划部2人;

4.综合管理及感染控制部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2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3.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以及海城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每日9:0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海城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核,择优聘用。考核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2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下载>>>

报名表

以上“鞍山市海城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想了解更多医疗招聘及备考练习等优质信息,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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