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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6:00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人员 .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超声波医师(2人)、心电图医师(2人)、放射诊断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1人)、妇科医师(1人)、耳鼻咽喉科医师(1人)、眼科医师(1人)、皮肤科医师(1人)、内科医师(2人)、外科医师(2人)、检验技术人员(3人)、放射技师(1人)、护师(4人)、职业卫生采样人员(1人)、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1人)、放射卫生检测人员(1人)、分析测试及科研人员(1人)、医政(1人)、培训业务管理人员(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6.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对于本院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在“附件”下载并打印《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且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⑤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⑥工作证或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会人员提供);

⑦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尚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⑧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请更改为本人名字)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以“本人姓名 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3.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的不通知)。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相关笔试、面试通知为准。

2. 笔试

由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网站上()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672200*122、62148021

监督电话:62087118

附件下载:

招聘简章

应聘人员登记表-上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人,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关于医学知识、医疗招聘及考试辅导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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