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汾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事业编)报名条件!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所设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汾西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1、招聘岗位有汾西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时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汾西县或生源地为汾西县。
2、报考限专业岗位的考生(大专、大学)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不包括服务基层人员)、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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