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新绛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10人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信息,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8月12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方案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现仍在规定服务期限内的不得报考。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计招聘工作人员110人(全额事业)。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新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7日,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招聘方案。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并填写《新绛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专业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同一单位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招聘计划调整到的岗位中参加考试。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9号、20号文件精神,报考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乡镇卫生院等医药卫生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19年8月13日24:00,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2019年8月15日9:00—8月16日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新绛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乡镇卫生院等医药卫生岗位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教育岗位主要为《教育基础知识》,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须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教师岗位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70
监督电话:新绛县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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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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