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内蒙古兴安盟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和条件,内容如下:
内蒙古兴安盟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和条件如下:
1.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兴安盟户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生源,含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5)在兴安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原“985”“211”)及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盟外户籍考生限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4日以后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8月4日以后出生,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旗县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各旗县市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盟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盟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除学历学位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兴安盟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盟内在岗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公告:
内蒙古兴安盟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
金钱名利淡如水,医德医道大于天;个人利益抛一旁,患者病情在心间。这是多少医护岗位从业者的心声,这又是多少医疗岗位从业者的真情实感。以上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公告信息:内蒙古兴安盟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和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