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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福建福州市鼓楼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15年12月福建福州市鼓楼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为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鼓楼区所属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非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鼓楼区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非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至199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6、岗位信息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2015年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njgl.gov.cn/)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地点:鼓楼区卫生局713室(中山北路540号7楼)

2、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7日-12月8日,(上午9:-11:30;下午:2:00-5:00)

3、报名材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医药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

(6)《鼓楼区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非编卫技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卫生局于2015年12月9日18:00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0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卫生局短信通知。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卫生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领取准考证:

2015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11:30;下午:2:00-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鼓楼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区卫生局713室)

7、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卫生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凭身份证到鼓楼区卫生局713室来领取。(卫生局短信通知领取时间)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卫生局网站公布(http://wsj.njgl.gov.cn/)。卫生局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鼓楼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njg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25-58591652

六、招聘监督

电话:025-585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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