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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景洪市卫健局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0名

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西双版纳景洪市卫健局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0名,内容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招聘岗位

景洪市城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编外合同制)。

二、招聘人数

招聘10人(男性8名、女性2名)。

具体岗位设置:医学类专业及非医学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及本地户籍优先)。

三、岗位职责

服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日常巡查,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二)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学专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爱岗敬业,热爱卫生监督事业。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有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景洪市政务网站平台、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到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景洪市么龙路23号),联系电话:0691—2140072。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无犯罪证明。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不发放学习资料。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排名,进入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评审小组成员分别对面试人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面试评审小组由景洪市卫健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并接受驻景洪市卫健局纪检检查组、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评审小组成员将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带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医学类人员优先录用。

(五)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因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

(六)体检

根据招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患有重特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不得录取。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景洪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

1.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景洪市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

经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基本工资3300元(含个人五险),试用期满根据市卫生监督专职协管员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每月绩效最高800元,按考核情况核定)。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其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社会保险政策为其缴纳相关保险;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景洪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有关要求执行。

(二)休假

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聘用后,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享受政策和法规内正常休假;不得额外请假(如参加考学、考试、招考前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作自愿自动解除聘用处理。

(三)社会保障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外的费用)。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考核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课件等。

3.经录用人员统一配备卫生监督执法制式服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金钱名利淡如水,医德医道大于天;个人利益抛一旁,患者病情在心间。这是多少医护岗位从业者的心声,这又是多少医疗岗位从业者的真情实感。以上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公告信息:西双版纳景洪市卫健局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0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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