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莲都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减员,考虑到工作需要,莲都区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编外用工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要求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人员都可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需在2019年5月13日前取得。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3年5月13日至2001年5月13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详见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莲都区卫生健康局206办公室,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张(附件下载)前往报名。要求一名考生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目前已经在莲都区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独立组织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按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
(二)体检、政审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政审、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无递补人员情况,用人单位又急需用工并提出申请,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匹配性进行筛选递补。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编外人员按照区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集中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