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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编制外人员8月招聘公告(1人)

2017年浙江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编制外人员8月招聘公告(1人)公布了,有准备应聘的朋友们,现在就可以报名了,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卫生人才招聘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因浙江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2017年浙江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编制外人员8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

2.岗位名称:医学检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95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鹤浦中心卫生院5楼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574-6501006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驻卫生计生局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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