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浙江省血液中心2023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4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8月28日9:00-9月8日16:00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浙江省血液安全研究所”依托建设单位。设有滨江和武林两个院区。主要负责杭州市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血液集中化检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全省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应急协调等任务,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计划公开招聘4个岗位4名人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1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需要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研究生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或本科阶段专业相符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输血技术”、“血液采集”和“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涉及采血、供血和血液成分制备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报考该岗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3年8月28日9:00-9月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9月12日16: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提交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9月12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2023年9月15日9:00起可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4.除招聘博士的岗位拟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考核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符合报名人数仅为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或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入围人员名单按淘汰成绩排名末尾者后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献血行为研究”岗位的初试以科室面试的方式进行,科室面试采用答辩式面试,主要考查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性等,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科室面试的人数不足入围复试比例要求,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输血技术”、“血液采集”和“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的初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初定于2023年9月17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与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均为客观题。笔试成绩预计可于9月20日后通过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复试比例要求,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暂定于2023年9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2)应聘人员应携带一寸免冠照1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报考“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的需出具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复试
复试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暂定于2023年9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献血行为研究”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式面试,应聘者就本人学习研究领域、相关科研经历和成果、岗位认知和发展规划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成就和科研能力等。
(2)“输血技术”、“血液采集”、“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以及对本专业、本领域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以委托的体检机构结论意见为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709286、87709102。
(四)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血液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7888030(王老师、项老师)
地址:杭州市建业路789号
邮编:310052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571-87567840
附件:浙江省血液中心招聘岗位表(2023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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