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二批)的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二)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生源地为乐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详见《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已是乐清市卫计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2018年上半年考试入围却处在妊娠期人员和定向委培生(含放弃未到5年的和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聘用计划及岗位分布
专业需求和岗位分布详见《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9时—10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需在10月22日17时之前向乐清市卫计局政工科(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中心大楼1112办公室)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及近两年年度考核的复印件(需盖核对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0月23日9时—10月24日17时。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25日9时—10月2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确认和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10月27日9时—10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在线缴纳考务费50元,并查询缴费是否完成;若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与乐清市卫计局政工科(0577-61528721)联系,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11月10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具体见《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其笔试成绩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确认
(一)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次序优先:(1)学历高的;(2)毕业时间早的。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7日。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均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亦可先复审,聘用前再落户乐清)、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之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可查询得到,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对通过资格复审并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下载附件:
1.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二批)
2.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报名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