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原微生物菌种保藏专业实验室的职责:
(一)负责专业菌(毒)种或样本的收集、选择、鉴定、复核、保藏、供应和依法进行对外交流;
(二)开展菌(毒)种或样本分类、保藏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三)负责提供专业菌(毒)种或样本的各种信息,建立菌(毒)种或样本数据库;
(四)向国家级和所属行政区域内省级保藏中心提供菌(毒)种代表株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第十一条 下列菌(毒)种或样本必须由国家级保藏中心或专业实验室进行保藏:
(一)我国境内未曾发现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和已经消灭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二)《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三)卫生部规定的其他菌(毒)种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