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卫生法规 > 正文

卫生行政应急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

卫生行政应急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卫生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卫生行政应急性原则也并非排除任何法律的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是没有的。一般地讲,卫生行政应急权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社会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2)卫生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前和行使应急行为过程中,应受到有权机关的监督;

(3)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我们认为,应以足以有效控制住紧急危险为限);

(4)非法定机关行使紧急权力后,必须由有权机关予以追认,否则无效。

卫生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是一项非常原则。其没有脱离卫生行政法制原则,是卫生行政法制原则的特殊的、重要的内容。

“卫生行政应急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4课程

39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