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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试点启动 以欠发达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为重点

农村全科医生又有新的培养路径啦!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2016年5月1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试点工作启动会上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起,以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到2020年,原则上所有新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均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5+3”全科医生为主体,以“3+2”助理全科医生为补充的全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全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予以支持,主要对培训对象及教学实践活动进行补助,今年计划招收5000名。

根据《实施意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加培训。“3+2”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3年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实施意见》规定,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临床培养基地原则上以县级综合性医院为主,中医临床培养基地原则上以县级中医院为主。培训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认定和管理,并建立不合格基地的退出和问责机制。培训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和待遇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省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在会上强调,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是从实际出发,在过渡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是现阶段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各地要以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学员待遇和培训质量为重点,认真执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省级财政投入,强化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有机结合,为加快农村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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