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随后公布了相关文件。
在会上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关于养老,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将作出以下变动!
卫生院、村卫生室参与养老卫生服务
据会议介绍,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亿,2018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7.0岁。
我国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18年老年人平均有8年多的时间带病生存,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患病人数接近1.9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
而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缺口,作为三级网底的基层医疗机构也将会作出以下变动以提供老年医疗服务:
1、卫生院、村卫生室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之一
会议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2、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嵌入养老护理服务
据《指导意见》指示,未来将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
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3、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转诊制度
会议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这也意味着,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针对养老疗护,将探索出一种新的转诊模式。
养老指标,将成为基本公卫工作的重点工作
随着基层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渗透,养老健康服务的相关指标也将成为基层公卫科人员及乡村医生参与公卫工作的重点任务。
而《指导意见》也对此作了进一步强调规划:
1、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文件强调,要加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
2、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
3、加强老年人重点慢性病筛查
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