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乡村全科医师资格可以享受卫生院职工待遇
在2020年前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镇(街道)卫生院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与基层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基层所需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区(市)政府可适当补助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
二、乡医年满60岁办退出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并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返聘部分身体健康、专业技术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继续执业。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因故自行退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办理退出或注销执业资格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