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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气体中毒对机体的致病作用

刺激性气体中毒对机体的致病作用是临床医师第一阶段考生需要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刺激性气体所致病变及其发病时间,病变部位和病变程度与毒性、理化特性尤其是水溶性大小及接触部位有关。其致病作用有两种类型。

(一)急性作用短时间高浓度吸入或接触引起的病变,多发生于意外泄漏或喷溅事故。

1.局部炎症 短时间高浓度吸入或接触水溶性大的刺激性气体,如氯气、氨等,主要在接触的局部或上呼吸道引起局部急性炎症反应,如急性眼结膜炎、角膜炎或角膜腐蚀脱落,咽喉痉挛和水肿,局部皮肤灼伤等。

2.全身中毒 吸入刺激性气体,尤其是水溶性小的气体,如光气、氮氧化物等,可深达呼吸道深部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容易引起中毒性肺水肿等损害。

(1)气体中毒:刺激性气体引起支气管周围炎,肺水肿及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ARDS)

(2)复合伤:指刺激性气体引起中毒并伴有其他损伤,如氯磺酸吸入中毒伴皮肤化学灼伤。

(3)多脏器损伤:刺激性气体直接或继发损害多个脏器或系统,出现并发症与继发症,如中毒性肺水肿引起的呼吸衰竭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脑水肿及肾功能衰竭。

3.变态反应 如氯气中毒和二异氰酸甲苯酯引起的变态反应性哮喘性支气管炎

(二)慢性损害长期低浓度刺激性气体接触可以引起慢性炎症,如慢性结膜炎、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接触性或过敏性皮炎。

刺激性气体中毒对人群健康的最大威胁是中毒性肺水肿。

以上关于“刺激性气体中毒对机体的致病作用”的文章有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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