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作为我国农村健康的“守门人”,为农村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疾病预防、保健服务、健康知识宣教等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武定县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州相关精神及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退出及养老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落实历年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通过各级争取和努力,2019年,兑现了全县419人历年的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356.64万元,其中州级补助资金136.8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9.83万元。2020年起,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对财政未给予补助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员,离岗时按工龄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兑现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是稳妥有序完成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2020年,根据《云南省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近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精神及要求,及时开展了在岗乡村医生年龄、参保意愿、参保方式等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并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动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沟通和对接,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能够参保。截止目前,全县成功购买养老保险且档次在3000元以上的有269人占93.08%,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4人占11.76%,参加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191人占66.0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3000元档次)44人占15.23%,低档次和未参加养老保险16人,年龄达到60岁的4人。争取养老保险资金补助64.5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补助59.76万元,县级补助4.8万元。实现了乡村医生基本养老有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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