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对现行执业医师法进行修订,拟订了医师法草案,新版执业医师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6大权利:
(一)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二)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依据诊疗规范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获取合理劳动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
(五)依法从事医学研究,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开展学术交流,接受专业培训与继续医学教育;
(六)对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官方原文:执业医师法拟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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