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有哪些内容,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沂水县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内容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填写《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前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考生须在考前14天下载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
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纳入疫情防控体系,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3.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二、考试期间
1.考生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
2.进入考场需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交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3.考试期间,考生全程着无标识隔离衣、医用帽,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需自行准备未开封的一次性乳胶手套(一站一副)。口腔类别考生自带护目镜、防护面屏。
4.考生考试期间每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单位和考试基地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三、交通出行
考生应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考点及考试基地的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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