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5号),现就我市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考生仅完成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该报名无效。现场审核期间不受理补报名。试报名包括网上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国家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
2.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栏,网址:www.nmec.org.cn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数码照医学|教育网。
4.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二)现场审核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于2016年4月1日—4月7日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计窗口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各县(区)报名考生于2016年3月31日—4月8日到执业所在地县(区)卫计委审核,再由当地卫计委统一送至市医考办进行资格确认。现根据我市实际,各县(区)卫计委统一送交资料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4月11日:宜黄县、崇仁县、乐安县
4月12日:广昌县、黎川县、金溪县
4月13日:南丰县、南城县、东乡县
4月14日:资溪县、临川区、高新区
请各县(区)卫计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报送资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且不接受个人报送资料。
请广大考生注意报名时间安排,尽早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审核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2016年3月31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考生试用(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规培生报考的试用机构应是其所在规培基地医院);
7.小2寸彩色白底近照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期间的考核合格证明;
10.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11.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
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给予相应处理,并对考生个人及试用机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上报省医考中心备案。
二、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应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考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