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各位考生:
参加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和报名时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到原报名点退领相应预收费用,时需带上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实践技能报名发票(区县报名点没有发票的不用带)。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如下:
在市卫计委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地点在市卫计委2号楼4楼(江阳西路3号,原计生委大楼),时间从9月13日至14日正常上班时间;
在各区县卫计局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地点在各区县卫计局,具体时间请电话联系当地卫计局。
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