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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关于申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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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关于申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通告已经下发,具体的要求,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电子证照是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生成功能已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正式开放,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应及时申领,2020年12月31日后,国家卫健委将对未申领电子证照的机构及人员视为未注册。

特此通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2020年12月8日

编辑推荐:

附件1:医疗机构电子证照申请流程图

附件2:医师电子证照申请流程图

附件3:护士电子证照申请流程图

编辑推荐:医师电子证照申领流程/申领条件——民科微服务小程序手机操作

以上关于“ 张家港市关于申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通告”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文章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医师资格证书领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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