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师资格证书办理申请条件及材料很多考生可能还在关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上海市卫健委办事指南中关于医师资格证书办理事项,整理相关内容如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表应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按本手册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接收地址:徐汇区湖南路街道五原路55号综合窗口(1至4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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