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医师资格 > 证书 > 正文

无锡市关于层转《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无锡市关于层转《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已发布,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层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将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作为下半年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辖区内符合生成电子证照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领。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通知发证医疗机构做好本机构及注册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当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做好机构注册信息维护工作,督促机构注册医师、护士做好个人执业信息维护,并负责对医师、护士执业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三、请市卫生健康委发证的医疗机构对照上述要求做好各自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将于年内的每月月底前汇总各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进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苏卫转发〔2020〕188号)

(锡卫许可〔2020〕4号)附件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苏卫转发〔2020〕188号).PDF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以上分享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果您觉得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朋友。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5课程

41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