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3〕1号)、《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医考[2014]1号)精神,我市共有49名人员成绩合格,授予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现资格证书已到,请各单位统一来奉化市卫生局领取,非单位考生也可直接到奉化市卫生局一楼医政科领取,领取人员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明。
奉化市卫生局
20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