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布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信息如下:
各位考生:
参加2018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和报名时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含区县报名点考生)到市医考办退领相应预收费用,时需带上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区县报名点没有发票的不用带)。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如下:
地点:市卫生计生委2号楼4楼(大山坪一环路江阳西路段29号,原市计生委大楼)。
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9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泸州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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