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和方式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上述全部书面申请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其中:
8月18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区县和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三级医院的报名者;
8月19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三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报名者;
8月20日审核自主培训人员和未通过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委托培训人员。
2.地点
北京商务会馆(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右安门桥西南)。
3.提交材料:
委托培训人员需提交前述书面申请材料(1)-(4)项的复印件至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不予退还。
自主培训人员需提交前述书面申请材料的(1)-(4)项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现场退还,复印件不予退还。
报名者为委托培训人员且其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就业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委托培训人员由区县卫生局统一报送。自主培训人员,由本人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