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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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管理办法:

(一)总住院医师任职期间实行24小时负责制。

(二)总住院医师任期为1年,中途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担者,需经分管院领导的批准,并在下一任期内补足。

(三)从外院调入的主治医师必须至少担任一期总住院医师工作。方可参加晋升。

(四)在担任总住院医师期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认真履行总住院医师岗位职责,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医务科将取消其总住院医师资格:1、会诊不及时,急会诊不能及时到位,普通会诊超过2天,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两次及两次以上的;2、会诊期间因工作不规范经常被投诉,累计被投诉满3次,经医务科查实无正当理由的;3、出现医德医风问题、发生医疗差错或因总住院医师本身原因引起重大医疗事故争议者;

(五)在担任总住院医师期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享有如下待遇:每月享受总住院医师岗位津贴和值班津贴;

(六)未经过总住院医师阶段轮训人员,原则上不推荐、不提拔为科3主任或科副主任,延迟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及同一层级不同等级的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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