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伦理学研究
2015-02-12 15:52 来源:医学教育网
医药伦理学研究: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伦理学理论的两大体系:义务论和效果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义务论
(一)义务论的含义
义务论是关于义务的理论。它属于规范伦理学范畴。义务同职责、责任、使命具有相同的含义,指人们意识到的、自愿承担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义务,如政治义务、法律义务、道德义务等,其中道德义务则是我们的研究内容。
道德义务的范畴最早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提出的,他把按公正原则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理解为义务,并把道德义务和行为的内在动机联系起来。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把道德义务看成为上帝的意志。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则认为义务是人的“善良意志”发出的“绝对命令”。人们要有道德,就应当出于义务感地服务“绝对命令”。所以康德的义务伦理学被称为“为义务而义务”的义务论。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家孔子的“仁爱”学说,“医乃仁术”,其核心是重义轻利,很强调对他人和社会尽义务、责任。义务论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论就是关于责任、应当的理论,具体研究的是准则和规范,即社会和人们根据哪些标准来判断行为者的某个行为的是非以及行为者的道德责任。而医学伦理学中传统的义务论,是一种主张医生应当按照某种既定的原则或某种固有的正当性去行动的医德理论。义务论把医生为病人服务当作某种绝对的义务与责任,它的主要出发点,是医生高尚的善良的动机与为病人服务的信念,而不问行为或不大考虑行为的后果。义务论是从应当的观念中形成关于应当做什么行为的道德要求。
义务论反映在医学伦理学上对医务人员的个人道德修养和对病人的人道精神上,便派生出生命神圣论、美德论和人道主义论。
1、生命神圣论
生命神圣论是指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价值观念,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的生命、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早在两千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告诫世人要“贵人”,要看重人的生命。生命神圣论的可贵之处,是因为它重视生命是个人发展、人类社会生产、文化继承手段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重视、珍惜生命是医学发展和医生从业的根本要求。在医学所走过的历程中,生命神圣的伦理观在指导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中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这种道德上的积极作用至今仍保持着巨大的活力。
2、美德论
美德论是关于道德品质的学说。美德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上的体现,是一个人在一系列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美好的比较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医学伦理学中的美德论是关于医务人员道德品质的学说,研究医务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品质。医学道德历来都十分强调美德。传统医学伦理学从很大程度上讲就是美德医学。从《希波拉底誓言》到孙思邈的《大医精诚》、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乃至今天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都体现了美德思想。在现代生物医学条件下的医学道德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救人的宗旨并没有改变,因此,美德论仍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原则之一。在医学道德中,美德论仍处于基础性地位,因为一个医务人员如果缺乏对病人的同情、负责、关心、耐心、仁慈、诚实、审慎、公正、进取和廉洁等应有的品质,那么任何道德规范都将对其失去意义。
3、人道主义论
人道主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人道主义指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段反封建、反宗教神学的一种思想和文化活动;广义的人道主义泛指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重视人的价值等。医学人道主义应从属于广义的人道主义范畴,它的核心内容是同情、关心、爱护病人,平等负责地对待病人。它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1)尊重病人的生命;(2)尊重病人的人格;(3)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
(二)义务论的内容
1、道德责任与道德责任感
道德责任是指对他人、社会履行的一种义务,它在医学伦理学中主要指依照道德原则、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并不与履行责任的行为直接发生联系;而道德责任感是人们对道德责任的自觉认识,并且和其行为直接发生联系,成为行为的动机。一个有道德责任感的医务人员能够体察病人的实际需要,表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道德的他律性与自律性
道德的他律性是道德责任感的初级阶级,这种责任感是建立在一定外力的约束下,从而表现出责任感的被动特性;道德的自律性则是道德责任感的高级阶段,这种道德责任感是出于自觉自愿,是建立在对道德责任高度自觉认识和理智的基础上,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崇高的精神境界。医务人员的道德生活以及职业生活,既不能缺失自我约束机制的羁绊,也不能摆脱外在约束机制的支配。在一定条件下,医务人员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道德主体,既可将他律内化为自律,也可将自律内化为他律。相辅相成的他律与自律的具体功能,对于医务人医德境界的修养和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否认的巨大促进作用。
(三)义务论的意义及局限
义务论在东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医学伦理学的形成、发展过程的很长时期都是以它作为主轴的。首先,义务论强调生命神圣思想,对于确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和尊重人的生命,关心和帮助因伤、因病需要关心帮助的人,对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医学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义务论十分强调医务人员的美德修养,将美好的动机与个人行为统一在医疗实践中,激励医务人员“成人之美”,为人民健康多做善事。做善事就是做美事。我国最早的字典《说文解字》里,对美字的解释,就说“美与善同意”。第三,义务论强调人道主义思想,这对医务人员在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中履行医德原则和规范、尊重病人的生命、人格和平等的医疗权利,提供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
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道德认识的深化,义务论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第一,义务论忽略了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只强调动机的纯正,忽视了效果;义务论忽略了医务人员对病人应尽的义务和对他人、社会义务的统一,因而对医疗实践中出现的道德难题,如病人需求与有限卫生资源的矛盾,医学科研中维护病人利益与发展医学的矛盾等,就显得束手无策。第二,义务论强调了生命的神圣,这无疑是对的。但未从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辩证统一的观点来看待人的生命。医学科学特别是生命伦理学的发展告诉我们,生命神圣思想也有消极一面,如对不可逆转的生命也采取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抢救,就消耗有限的卫生资源和增加病人自身、家庭和社会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同时也会直接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及人口素质的提高。第三,义务论是强调了医务人员对病人、社会应尽的义务尽奉献的无私精神,这无疑是对的。但是却未同时强调病人、社会也必须尊重医务人员的自身价值和权利,以使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能保持下去。为了克服义务论的不足,特别是在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必须引入效果论。效果论是义务论的必要补充,也是其逻辑的、历史的必然发展。
二、效果论
效果论又称功利论。是作为义务论的对等理论出现的。效果论主张以行为结果来评价行为善恶的唯一依据,道德行为目的就是要带来好的结果。效果论的思想渊源可以和义务论派生的美德论相提并论,但最具代表性的还是19世纪英国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由于功利论思想极力把人们的行为引向极端的个人主义或功利主义,所以后来又出现了强调行为的长远、整体利益效果的公益论思想及用何尺度去衡量功利或公益问题的价值论思想。
(一)功利论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标准的伦理观,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就是对利益的追逐,功利主义的产生正是对资产阶级追逐利益行为的伦理学辩护。19世纪英国伦理学家边沁在《论约翰·格劳特的教区年鉴》的论文中,开始把“功利”引进伦理学,成为一个重要范畴。另一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英国哲学家J.S.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年)继承了边沁的学说,在专著《功利主义》中首次正式使用功利主义一词,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曾因只注重行为的后果而遭到人们的强烈批评而逐渐冷落,但20世纪中期以后,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失业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一大堆现实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效用、利益问题。所以,功利主义又重新焕发生机,并形成了许多流派,而最主要和最有影响的是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两个流派。现代功利主义提出的主要问题归根到底是两个:如何确定行动的效用;为获得最高福利,人们该如何行动。可见,现代功利主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理论,而且是一种社会抉择的理论。
功利论在医学伦理学中的应用,是主张医务人员的行为应以满足病人和社会大多数人利益为标准的一种伦理观。它坚持满足病人健康功利与医务人员功利、医疗卫生单位的功利、社会的功利的统一;坚持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医学伦理学中的功利论能充分发挥医学的整体功利,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能将有限的卫生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病人身上而避免浪费等,因而是有积极意义的。功利论在理论上虽然避免了义务论强调动机忽视效果的道德评价方式所带来的现实问题,但是功利论在医疗实践中易导致以功利的观点看待生命,忽视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也容易导致在医院管理上偏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后果;总的是,功利论在理论上割裂了医德行为中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关系,导致道德评价中的片面性。
(二)公益论
公益(lstislah)论是医学伦理学中全新的理论观点。在古希腊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论述里,已明显涉及到公益观念。把公益论引进医学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生产的发展和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突破了医患关系道德的范围,考虑环境、人类和后代的问题,即我们除了对病人担负道德义务之外,对环境、人类和后代必须担负什么样的道德义务。正是这种现实背景下,公益论形成和发展起来符合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公益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功利论起了重要作用。1973年,在美国召开的“保护健康和变化中的价值”讨论会上,约翰逊(A.R. Johnson)和赫尼格斯(Henegers)首次把公益论引入医学伦理学。其内容:1、要求医务人员将对病人的责任同对社会、对他人和后代的责任统一起来。对社会和后代的公益责任有:(1)控制人口数量的责任;(2)提高生命质量的责任;(3)保护环境的责任;(4)保护资源受耗竭的危险;(5)保护天然性别比例平衡的责任;(6)维持人类种系延续及其纯洁的责任。2、要求在制定卫生政策、卫生发展战略方面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公益论强调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利益,为了人类子孙后代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或少数人。将其引入伦理学领域,克服了义务论的不足与局限,也尽可能的降低了功利论在现实生活中所导致的某些不利影响。尽管公益论在阶级社会和贫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难以实现,但是公益论作为一种理论,对现实生活有着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将公益论引入医学领域,它使医务人员视野扩大到社会与未来领域,加重了社会责任,从而丰富了义务论的内容。
(三)价值论
判定价值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人类在长期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随着自身认识的进步,很自然地要思考自己的行为,思考独立于自身之外的客体与自身的关系,亦即与自身的价值关系。可见,对世界的价值现象的理论探索,包括对道德价值的探索,是精神文化、医学和伦理学历史发展的产物。
1926年,美国学者佩里将价值论(Axiology)引进道德领域,很快被医学伦理学所接受。价值论在医学领域是对医务人员行为的价值分析、判断的理论,即在医疗实践中,对医务人员行为的医学价值、自身价值、病人的价值、社会的价值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与上述各种价值发生冲突时可用代价/收益或风险/收益去分析,以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善与恶的评价。价值论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解决功利论、公益论用什么尺度去衡量功利或公正的问题,即可借助道德价值的原则、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2、有助于对生命质量、生命价值提供科学论证,以尊重病人及医务人员的价值。3、也有助于合理、公正地分配卫生资源,避免有限卫生资源的浪费。
医学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分支学科,是以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伦理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伦理学派别,并提出了他们各自的伦理学理论体系,但主动脉是义务论和效果论(功利论)两大体系。多少年来,人们对任何道德行为评价时都难以离开这两大理论体系的指导。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总结医学科学和生命伦理学等新科学发展的新成就,回答医学伦理学发展中提出的难题,以丰富和发展原有的理论基础。当前,面对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复兴,义务论、人道主义传统道德的挑战,许多学者认为把坚持医学人道功利主义作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理论基础是合理的。首先,它符合时代要求,为社会公众和医务人员所接受。人道功利主义是以人道主义为前提,以功利主义为具体内容的道德理论新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以杜治政为代表的中国学者在研究和评价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讨论中提出的。人道功利主义原则是生命神圣观和生命质量观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是伦理学理论中的义务论、道义论和效果论的融合。它既继承了传统道德的精华,又回答了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种种伦理问题,是对传统医学伦理思想的一种超越。其次,它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传统与现实结合的一种努力。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由于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也由于市场经济的强大影响,传统的人道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人们面临着既不能抛弃人道主义的传统,又不能无视当前的现实的两难选择。人道功利主义主张,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人道必须顾及功利,功利不可放弃人道主义。在多种利益冲突时,坚持个体生命利益服从群体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既要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反对单纯功利主义看待生命,反对单纯功利主义和技术主义;又要吸收功利主义的长处,以对广大群众健康的利害为准绳来衡量医疗行为的道德水平,反对不顾实际效果的医疗行为和思想动机。因此,把坚持医学人道功利主义作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的选择是合理的、符合实际的。努力。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由于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也由于市场经济的强大影响,传统的人道主义受到了严重冲击,人们面临着既不能抛弃人道主义的传统,又不能无视当前的现实的两难选择。人道功利主义主张,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人道必须顾及功利,功利不可放弃人道主义。在多种利益冲突时,坚持个体生命利益服从群体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既要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反对单纯功利主义看待生命,反对单纯功利主义和技术主义;又要吸收功利主义的长处,以对广大群众健康的利害为准绳来衡量医疗行为的道德水平,反对不顾实际效果的医疗行为和思想动机。因此,把坚持医学人道功利主义作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的选择是合理的、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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