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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通知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3月18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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