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93年,更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0年,与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8年,成为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和望京校区。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学校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位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囊括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囊括4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我校2023年将继续开展“非中医学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项目”(简称“优才计划”),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就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相关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报考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5年(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专业考生(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非临床类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6、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7、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425分)。
(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25分)。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材料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博士期间学习计划(申请直博生需提供)。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材料递交渠道:
请于9月25日前(寄到时间)将申请材料交至拟报考的相关学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拟录取的夏令营优秀营员需于9月20日前(寄到时间)向相关学院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
2、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安排,9月23日起,申请人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如开通时间有变化,以实际开通为准。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远程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招生计划进行遴选,通知相关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依据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2022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远程视频复试要求及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执行。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奖助政策
推荐免试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按有关规定原则上可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认定。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2、我校相关复试安排将于9月22日后在我办网站公布。具体信息也可咨询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3、各专业是否招收跨门类考生请参照专业目录的备注栏。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以1005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得推免资格且拟录取的夏令营优秀营员须在我校规定时间(9月29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专业,报考专业须与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公示中的接收学院、专业相同。
5、直博生博士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直博生在学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还需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具体要求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6、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网址:。如有变化,请以我院网站通知为准。
7、附件1专业目录中的招生计划包括拟录取的夏令营优秀营员,各专业已接收夏令营优秀营员人数将于9月30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即时关注本通知附件。
8、我校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入学后将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附件:
附件1:2023推免生(含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附件3:各学院通讯地址
附件4: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5:远程复试承诺书
附件6:远程复试备考指南
附件7:远程复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