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空军军医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空军军医大学(学校代码91030)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均为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含代码为045400、086000以及105开头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生物与医药专业(专业代码086000,专业学位)为今年新增。
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待正式下达后及时公布,可参考2022年录取情况(教育部计划145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军队国防卫生事业或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军队计划考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但传染病相关项目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加试两门业务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除公共管理、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报考各专业应与大学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可跨学科报考,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须符合军事生物医学工程学系报考要求。本科为四年制的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仅可报考生物学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请务必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联系咨询。
6.2023年我校仍将接收非入伍地方推免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具体报考要求,请见我校《2023年地方推免生接收章程》。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军队在职干部须经师(旅)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后,提交制式报考审批推荐表(于11月20日前邮寄至我校)。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干部同等对待,且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按在职干部类别进行报名(现役军人码填1)。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须持我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和军队报考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未尽事宜详见我校报名点通知。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25日。
3.初试科目:医学(含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和教育学两个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
4.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我校招生指标与成绩录取。
五、其它
1.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以教育部和军队主管部门下达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为准,考生在报考前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复试后将根据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录取类别进行调整。
2.我校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入伍地方硕士研究生。
3.我校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以临床技能培养为主,学制为3年,学生入校后即开始为期33个月的临床通科和专科轮转,毕业前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因此,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最终录取类型以个人志愿、导师考核结果、初复试成绩并结合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综合衡量确定。(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
4.交叉学科和可跨学科授予学位的专业,按入学考试时报考的学科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对应的学科门类录取和授予学位。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及时与我校联系咨询,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设有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在校教育部计划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入学奖励、专业学位实践轮转补助、学校奖学金,还可申请特困补助;在校军队计划研究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7.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68号)精神,我校教育部计划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三年共计2.4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三年共计3.6万元),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8.报考研究生的现役军人和委任制文职人员,参加复试时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体能考核达标证明(具体要求以军队下发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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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91030
单位名称: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邮政编码:710032
联系电话:(029)84712526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寄方式:我校只接收邮政特快专递(EMS)邮件,其它邮寄方式无法接收,望考生正确选择邮寄方式。
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0日
附件: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