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体试验来说,知情同意是进行的前提。试验开始之前,受试者享有知情同意权。目前来说,知情同意权已经是一个很完整的概念了,主要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两重含义。其中知情是前提,受试者只有在知情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其是否同意。所以人体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必须要保证受试者真实、充分地知情,即实验者必须要将实验的目的、方法、预期的好处以及潜在的危险等信息全面告知受试者或其代理人,让其理解,并回答对方的质疑。
其次在知情的前提下,受试者必须明确表示自愿同意参加,并履行书面的承诺手续后,即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在其身体上进行人体实验。若受试者缺乏或丧失知情同意的能力,则由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代替行使知情同意权。也就是说,在受试者不知情或者不是自愿参加的情况下,采取任何非正常手段,比如欺骗、强迫、经济诱惑等,迫使受试者接受的人体实验,都是违背道德或法律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知情同意的另一个体现是在试验过程中。在受试者知情同意参加人体试验的过程中,如果受试者想要退出,那么他随时可以退出,并且不需要陈述任何理由。如若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是病人,则退出后也不能因此影响其正常的治疗和护理。
综上所述,知情同意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试验开始之前,一是在试验过程中。因此在试题当中,对于人体试验的知情同意原则要进行全面的理解,认真分析选项,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