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特点 |
举例 |
副
作
用 |
正常用法用量使用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 |
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会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作用;当用于麻醉前给药时抑制腺体分泌作用就是治疗作用 |
毒性作用 |
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机体的反应 |
巴比妥类引起中枢神经毒性;
对乙酰氨基酚引起肝毒性;
氮芥引起细胞毒性;
氨基糖苷类引起肾毒性和耳毒性 |
后遗效应 |
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低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仍残存的药理效应 |
苯二氮(艹卓)类→“宿醉”现象;
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皮质功能下降 |
首剂效应 |
患者初服某种药物时,机体对药物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强烈反应 |
哌唑嗪(常规剂量开始治疗)→血压骤降 |
继发性反应 |
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 |
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如四环素→二重感染 |
变态反应(过敏反应) |
机体受药物刺激所发生异常的免疫反应,引起机体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 |
微量青霉素引起过敏性休克 |
特异质反应 |
因先天性遗传异常,少数患者用药后发生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 |
假性胆碱酯酶缺乏者,用琥珀胆碱后,由于延长了肌肉松弛作用而常出现呼吸暂停反应 |
依赖性 |
反复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上或生理上或两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 |
阿片类和镇静催眠药在反复用药过程中,先产生精神依赖性,后产生身体依赖性 |
停药反应(反跳反应) |
长期服用某些药物,机体对药物产生了适应性,若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使机体的调节功能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导致病情加重或临床症状上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现象 |
普萘洛尔、可乐定(突然停药,血压升高) |
特殊毒性 |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 |
致癌:主要引起恶性肿瘤,代表药是抗肿瘤药;
致畸:导致胎儿死亡、婴儿出现机能或结构异常,代表药包括抗肿瘤药、激素类、沙利度胺;
致突变:药物可能引起细胞的遗传物质异常,遗传结构发生突变,代表药物有烷化剂、咖啡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