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卷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调整为90分钟。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若试卷答案雷同,抄袭或被抄袭的应试人员,均取消考试成绩。
(三)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按照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四)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九版)·2025》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700&page=1)。
咨询电话:0891—6327335、684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