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辽宁省发布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同时也透露了辽宁省的报考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5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等599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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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严格的考前核查,考生在报考后就要格外注意官方通知,比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等,全力配合官方核查要求,如果因为一时疏忽错过核查时间,也可能会判定为报考无效。
所幸官方还给了申诉机会,如果有考生因为一时疏忽而错过,或者对核查结果不满意,则可以抓紧时间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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