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药监局公布了执业药师考试政策变更《意见稿》,具体有哪些新变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读:
(1)中专毕业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药学类、中药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消工作年限限制。
改革前 | 意见稿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注:相关专业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药学类、中药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一年;
(二)具有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二年。 |
(2)免试专业限定,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可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
改革前 | 意见稿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
(3)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考试周期延长。
改革前 | 意见稿 |
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4)《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
改革前 | 意见稿 |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者,除须符合第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按规定修满继续教育学分。 |
(5)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改革前 | 意见稿 |
晋升主管药师或者主管中药师职称都是要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并参加相应考试才可获得。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且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见稿》中对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