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证”),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从这条明文规定中可以看出以后零售药店的趋势就是营业时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挂证不在岗,见“证”不见人,执业药师虚挂兼职现象是药品流通监管领域的顽疾。但不能挂证的原因,不是市场不需要挂证,而是监管部门针对挂证行为所采取了各项严厉的监管举措及打击力度,使药店不敢轻易涉足以防被查处而受到各种严厉的惩戒。
执业药师“挂证”后果严重!
1、 执业药师“挂证”:监管越来越严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到执业药师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问题。
2017年11月,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发布公告,通报了65名违规“挂证”的执业药师。
到现在,每周都可以看到全国各省市执业药师因为“挂证”被公示。
2、 执业药师“挂证”后果:注销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执业药师“挂证”后果:药店暂停医保
2018年10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年度累计达到三次的,暂停定点协议3个月。
按照相关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指导和审核,为老百姓安全用药提供保障。大部分执业药师都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就职,而实际在零售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缺口较大,无法满足药品零售企业需求,如果政策上“一刀切”,要求每家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店,那么可能将有相当数量的药店将面临关门的局面,进而导致一些农村地区群众也将面临无处购药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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