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15日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考试。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2019年执业药师可谓是难啊,一年里也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究竟有哪些变化需要大家关注呢?
1、执业药师队伍超百万
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累计达到103万人。
拥有百万之众的执业药师队伍,如散落的星星般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城市与乡村。不管是在熙熙攘攘的都市街道,还是在海拔4000米以上、长年冰雪覆盖的祁连山山村集市,或者山路崎岖、地势陡峭的云贵高原乡镇巷口……都有着熟悉的执业药师身影,在不惧风雨与寒凉默默坚持与坚守。
2、严查严打“挂证”
由于执业药师的待遇不尽人意,故滋生了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挂证”之习。而3.15央视晚会将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曝光在全国公众面前,引发了国家药监总局对全国药店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严查与严打。
随着严查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动的全面覆盖,执业药师将渐渐走出 “影子药师”的尴尬,并倒逼提升执业药师岗位待遇与社会地位。这是执业药师发展所经历的阵痛,却将促使执业药师的涅槃重生。
3、报考门槛提升
2019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指出:
将报考最低学历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工作年限;对全国执业活动进行信用管理;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药学专业中级职称挂钩有效衔接;明确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报考无差别待遇;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
执业药师报考学历的提升,是为了优化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也是为了满足执业药师专业药学技术人才建设的需要。不过,为了平稳过渡,还是给予中专生两年的报考机会,2020年是中专考生最后一次机会报考执业药师考试了,所以,中专考生们还是需要赶紧抓紧机会呀!
4、药事服务费提上议程
2019年9月19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相关《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80号(医疗体育类214号)提案答复的函》,针对相关委员提出的“建立合理的药学服务价格体系”一项建议,明确提出“将开展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政策专题研究,探索适宜的收付费方式,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执业药师注册率低与执业药师待遇差强人意息息相关。如何体现执业药师的价值,如何提升执业药师的回报,力争转变“执业药师=营业员”的尴尬身份,只有通过设立药事服务费的方式,突出执业药师提供安全、有效、可及、专业、人文化药学服务的水准,以保障执业药师的薪酬上涨及岗位优势。
5、多省放开可评职称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且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囿于体制,执业药师资质长期以来难以被医院所认可,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还是实行“双轨”制管理。但我们可喜地看到,这“最后一公里”正在被逐渐打通。
2019年,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北京、广东等地陆续发布文件,推动资格与职称对应评审工作,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将执业药师可聘任为医院主管(中)药师。而在2019年10月10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立执业药师评定体系,符合各项条件的执业药师可申报副主任药师。
这是对执业药师资质与价值的认可与肯定,也是对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与壮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将有利于提高执业药师的待遇及地位。
6、远程审方只是“替代”
现阶段,由于执业药师的注册率难以匹配药店的刚需,网上更有人疾呼“月薪万元聘请不到执业药师”。为此,全国超过20个省份都已开展了替代执业药师上岗的远程审方政策。
而对于远程审方能否“替代”执业药师在岗问题,多省规定也各不相同。当某些观点偏面认为远程审方在挤压执业药师生存空间,执业药师将“无用”之际,国家药监部门正式表态,远程审方“辅助、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
可见,国家药监局领导在赞同远程审方的同时,明确其只是“替代”执业药师不足的权宜之策,决不是为了完全代替执业药师而设立。
7、新法规定最严监管
2019年12月1日起,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新的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零售药店也迎来了史上最严监管,而执业药师作为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其中担负的职责更重、监管更严。
新版《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加大了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共有8条共9次提到“药师”字眼。其中对药品经营企业,要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配备“药师”,并明确了药师在药品经营活动中的职责。可见,新版《药品管理法》在彰显“药师”价值的同时,也进一步实现了责权的平衡。
8、逐渐接近十三五规划
截止到2019年1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1.29万,其中注册在零售企业执业药师46.26万,零售企业占总数的90.2%。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7人。透过数据可以看到,超百万的执业药师队伍,正在逐渐接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中提及的“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将超过4人”的目标。
上面这八个方面就是2019年执业药师产生的变化,总之是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的,未来执业药师一定炙手可热,尤其在2020年是中专学历的考生最后一次报考执业药师的机会了,抓紧最后一次机会,争取一次取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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