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药师管理由“双轨制”变成“一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药师队伍主要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院药师体系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两类。从《药师法》(征求稿)第四条规定看:“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师执业有关的监督工作。”本条规定或有望改变双轨制的历史局限性。
第二、药师服务有价值回报
《药师法》(征求稿)第五条规定:“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药事服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这也是首次对药师的执业属性和价值回报作出规定。我国多数社会零售药店仍停留在传统的依靠药品加成的商业模式,未能体现药师为患者实施药学服务的技术价值。《药师法》有望改变执业药师“高级营业员”的尴尬局面,药师的薪酬有望提高。
第三、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
《药师法》(征求稿)第十一、十二条规定,药师考试的学历要求将提升至本科学历;而大专或中专学历只能考助理药师。也就是说,以后要考真正意义上的“执业药师”,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同时根据《药师法》(征求稿)第二十一条:“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这意味着,药师可以开个体药店当老板,助理药师永远只能打工。由此将药店注册药师门槛进一步提高。
第四、“药师节”将设立
《药师法》(征求稿)第九条:“国家设立‘药师节’。每年X月X日为‘药师节’。”虽然时间待定,但起码有提高药师地位的期望将逐渐实现。
总的来说,如果你也是药学专业毕业的同行,请不要犹豫,到工作年限的话赶紧报考执业药师。实在没到年限,曲线救国,先从卫生系统的初级药师考虑。如果是大专学历的同行,更应该抓紧机会努力报考,因为《药师法》一旦出台,大专学历可能会步入现在“中专学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一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