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提问:医师如何变更或增加【全科医学】执业范围?
福建卫计委回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81号)和《卫生部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4号),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向其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全科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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