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发现河北省唐山市卫健委发布了“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生须知”,其中关于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的前往考场的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各位考生知晓,请各位考生注意文中要求。
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将于9月18日~20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精神和《2021年唐山市医师资格综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加考试需要携带和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防护物品
1.身份证
2.准考证
3.《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1)
点击下载 附件: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考前72小时内在唐山辖区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须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5.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需提前核验,以免入场时无法显示,影响入场)
6.每场考试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含75%酒精湿巾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并如实填写《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4.现场体温检测≥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合格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
(二)由于考试入场要核验“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了保障您能顺利参加考试,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所有唐山市考点的考生考前14天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唐山市地区,外省考生提前14天返回唐山市,并注册“河北健康码”,在此期间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三、温馨提示
1.考试前14天内,考生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2.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3.考生要根据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由于考场入口距离考室比较远,考生需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场。预留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
4.积极配合做好安检和身份查验,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并按照设置的导引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考生入场时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将《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唐山市考点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前72小时内在唐山辖区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须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交工作人员存档。
5.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6.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咨询电话:0315-5262980
工 作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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