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需要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所在考区卫计委通知所需具体材料为准,以下仅供参考。证明材料在自己考区的卫计委网站上下载填写。
(一)共性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的原件
4、试用单位或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完全一致)
5、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部分地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上学历证明,注意截止日期)
(二)不同类别考生还需携带的材料
1、首次报考(包括已报考未通过)的考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限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执业助理证原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单位盖章)(注:因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资格证书已上报的考生,现场审核时出具资格证书复印件,无复印件的由执业注册所在地的医政部门出具资格证信息,并加盖医政部门公章。)
(三)其他材料
详见当地卫计委/卫计局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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