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国家一直在逐步放开束缚,不断加快着医师多点执业的步伐。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并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中,明确提出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可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鼓励医师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到基层开办诊所、工作室等。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何琳建议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将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地点”删除,以此弥补基层医院技术薄弱的问题,改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另外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而此次方案的修订,除了应国务院要求新增允许医学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之外,还新增的一条——“允许乡村医生多点执业”。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一名村医在一个建制乡(镇)内不超过2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执业。
在多点执业的政策实施若干年后,基层医生多点执业的声音终于出现,这也是对全科医生特惠政策之一,对于增加基层医生收入,提高基层医生价值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