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的自然特性、温、暑、火、热的关系是2020年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笔试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供考生朋友们参考。
火(热)
(1)自然特性:火具有炎热特性,旺于夏季,从春分、清明、谷雨,到立夏四个节气,为火气主令。因夏季主火,故火与心气相应。但是火并不象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
(2)温、暑、火、热的关系:温、暑、火、热四者性质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
温与热:这里的温和热均指病邪而言。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二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故常温热混称。在温病学中所说的温邪,泛指一切温热邪气,连程度上的差别也没有。
暑与火(热):暑为夏季的主气,乃火热所化,可见暑即热邪。但暑独见于夏季,纯属外邪,无内暑之说。而火(热)为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还包括高温、火热煎熬等。
火与热:火为热之源,热为火之性。火与热,其本质皆为阳盛,故往往火热混称。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热纯属邪气,没有属正气之说。而火,一是指人体的正气,称之为“少火”;二是指病邪,称之为“壮火”。这是火与热的主要区别。一般地说,热多属于外感,如风热、暑热、温热之类病邪。而火则常自内生,多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如心火上炎、肝火炽盛、胆火横逆之类病变。
就温、热、火三者而言,温、热、火虽同为一气,但温能化热,热能生火,所以在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温为热之微,热为温之甚;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极。
(3)火的含义:中医学中的火有生理与病理、内火和外火之分。
①生理之火:生理之火是一种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阳气,它谧藏于脏腑之内,具有温煦生化作用。这种有益于人体的阳气称之为“少火”,属于正气范畴。
②病理之火:病理之火是指阳盛太过,耗散人体正气的病邪。这种火称之为“壮火”。这种病理性的火又有内火、外火之分。
外火:外火,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而来;二是风寒暑湿燥等外邪转化而来,即所谓“五气化火”。五气之中,只有暑邪纯属外来之火,我们称之为暑热。其余风、寒、湿、燥等邪并非火热之邪,之所以能化而为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郁遏化火。风、寒、湿、燥侵袭人体,必须郁久方能化火。如由寒化热,热极生火,温与热结,或湿蕴化热,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难解,郁而化火,或者湿蕴化热,湿热极甚而化火。火就燥,故燥亦从火化。第二,因人而异,阳盛之体或阴虚之质易于化火。第三,与邪侵部位有关。如邪侵阳明燥土,则易化火,寒邪直中人脾,则化火也难。此外,五气能否化火,与治疗也有一定的关系。内火:内火,多因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所致。情志过极亦可久郁化火,即所谓“五志化火”。
中医学将火分为正、邪两类。正气之火即少火,少火又可分为“君火”和“相火”。“君火”为心之阳气,“相火”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也叫“雷火”。“君火”仅指正气而言,若过旺便是心火炽盛;而相火包含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过旺时谓“相火妄动”。“心火炽盛”和“相火妄动”均属于“壮火”,属邪气。
(4)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火邪具有燔灼、炎上、耗气伤津、生风动血等特性。
①火性燔灼:燔即燃烧;灼,即烧烫。燔灼,是指火热邪气具有焚烧而熏灼的特性。故火邪致病,机体以阳气过盛为其主要病理机制,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脉洪数等热盛之征。总之,火热为病,热象显著,以发热、脉数为其特征。
②火性炎上:火为阳邪,其性升腾向上。故火邪致病具有明显的炎上特性,其病多表现于上部。如心火上炎,则见舌尖红赤疼痛,口舌糜烂、生疮;肝火上炎,则见头痛如裂、目赤肿痛;胃火炽盛,可见齿龈肿痛、齿衄等。
③伤津耗气:火热之邪,蒸腾于内,最易迫津外泄,消烁津液,使人体阴津耗伤。故火邪致病,其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液耗之征。火太旺而气反衰,阳热亢盛之壮火,最能损伤人体正气,导致全身性的生理机能减退。此外,气生于水,水可化气,火迫津泄,津液虚少无以化气,亦可导致气虚,如火热炽盛,在壮热、汗出、口渴喜饮的同时,又可见少气懒言、肢体乏力等气虚之证。总之,火邪为害,或直接损伤人体正气,或因津伤而致气伤,终致津伤气耗之病理结果。
④生风动血:火邪易于引起肝风内动和血液妄行。
生风:火热之邪侵袭人体,往往燔灼肝经,劫耗津血,使筋脉失于濡养,而致肝风内动,称为热极生风。风火相煽,症状急迫,临床上表现为高热、神昏谵语、四肢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视等。
动血: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火热之邪,灼伤脉络,并使血行加速,迫血妄行,易于引起各种出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以及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⑤易致肿疡:火热之邪入于血分,聚于局部,腐肉败血,则发为痈肿疮疡。“痈疽原是火毒生”。“火毒”、“热毒”是引起疮疡的比较常见的原因,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⑥易扰心神:火与心气相应,心主血脉而藏神。故火之邪伤于人体,最易扰乱神明,出现心烦失眠,狂躁妄动,甚至神昏谵语等症。
综上所述,火有生理性火和病理性火,本节所讲的为病理性火,又名火邪。火邪就来源看,有外火和内火之异。外火多由外感而来,而内火常自内生。火邪具有燔灼炎上,伤津耗气,生风动血,易生肿疡和扰乱心神的特征。其致病广泛,发病急暴,易成燎原之势。在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津亏、气少、肝风、出血、神志异常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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