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传〔2020〕2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邢政办字〔2020〕2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眼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以公立医疗服务为主、社会力量办中医药服务为补充,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市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公立中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健局以乡镇为单位,摸清中医医师底数并建档立卡,建立全市中医医师台账。2020年9月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建成国医堂。2020年,市中医院创建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到2022年,支持市中医院达到每千人口0.55张床位的建设标准。
(二)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支持市中医院组建中医医共体,逐步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招聘能中会西的大学生村医到村卫生室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大力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临床用药和适宜技术。设立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村两级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中医医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基层正高级职称。
(三)发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办医疗机构,连锁经营医疗机构可由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加快中医类互联网医院建设,到2022年,力争建设一所中医类互联网医院。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
二、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
(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人员治未病服务培训。到2022年,市中医院治未病科达到国家标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1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积极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五)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做优做强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皮科,巩固扩大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肾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优势,形成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在市中医院,以癌症、糖尿病等疾病为重点,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成立全市肿瘤诊疗中心和糖尿病诊疗中心。到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都要推广1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中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六)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中医康复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开展中医康复技术和康复知识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和理念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市中医院发挥龙头作用,建设市医养结合中心、中医慢病管理中心。
三、完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通过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和创新型领军人才。加强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到2022年,培育1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学术经验继承人、15名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确保乡乡都有中医技术骨干。建设一所中医教学医院。
(八)完善人才成长和评价机制。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评优评先等挂钩。注重培育和推介我市名中医,到2022年,向社会推介10名市级名中医。
(九)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市中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续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总量内自主分配;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薪酬水平由医院和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各种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
四、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十)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以中医特色为主要治疗方式的特色试点科室,遴选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中医治疗优势突出的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实行符合中医药特点医保的支付政策。对有特色治疗优势的病种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乡镇卫生院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通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遴选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在全省调剂使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具有省级以上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取消中药饮片加成相关工作。
(十一)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公立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按要求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确保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建设投入全部纳入预算。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十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市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医疗机构意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十三)加强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将省委意见和本意见的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各类媒体要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和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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